“地被拿走了,税我们交了十年,养老没着落,连打官司都输了。可同样的土地,别人却能分钱走人。”这是一位湖南洞口高龄村民的无助诉说,而他的背后,是整整125名组民跨越了32年、穷尽法律途径后仍陷于困局的土地维权之路。
时间倒回至1992年6月20日。据村民反映,当天,在当地区公所、镇政府及工商交易所等单位联合行动下,他们世代依赖的十余亩生活安置用地,在一纸“协议”下被强行划走,用于建设“仔猪市场”。有村民因阻拦被关押,其余人在“不签字就集体关押”的压力下被迫就范。更关键的是,此次征地被指存在“少报多建”的嫌疑,且村民仅获得微薄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分文未得。
协议约定土地仅用于仔猪市场,且“不准转让给个人建房”。然而市场倒闭后,土地并未归还。荒诞的是,土地已被划走,村民却在接下来的十年里,依然要为这片已不属于自己的土地缴纳农业税。
维权,走到法律尽头却仍是“死胡同”?
32年来,村民们的申诉从未停止。他们反映,自己的户籍在2017年被迁出原村民组,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集体成员身份的认定。2019年,洞口县全县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但他们却被挡在门外,理由是“征地发生在2000年7月31日之前,不符合政策”。
走投无路之下,村民们将官司一路打到了市级、省级乃至高级人民法院。然而,他们得到的是冰冷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法律程序,似乎在此刻对他们宣告了终结。
强烈的对比:失地者一无所有,卖地者坐地分钱
与村民维权无门、生活困顿形成刺眼对比的,是另一番景象。村民指出,当年使用该土地的高沙交易所(后为相关单位)人员,在2012年将土地处置变现。“他们是集体单位,集体的人就有权分土地款,每人提走了十多万现金。”村民痛诉,“我们也是集体,为什么我们就一分钱都得不到,连社保都没有?”
这构成了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逻辑:同一块土地,原主人(村民集体)因“历史原因”无法获得补偿与保障,而后来的占用单位人员却能以“集体”之名分享土地收益。这背后的标准何在?公平何在?
沉重的追问:程序与正义能否穿越32年时光?
一纸带有胁迫色彩的协议,其合法性是否应被重新审视?“少报多建”的操作,当年是否合规?市场倒闭后,土地收益流向是否应该向原权益人公开?
如今,当年的青壮年已垂垂老矣。他们失去的不仅是土地,更是半生的生计与晚年的尊严。法院的裁定书或许是法律程序的一个句点,但它不应是公平正义的终点。当法律途径穷尽后,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就应被永远尘封?行政纠错机制和为民解忧的担当,能否照亮这个被遗忘的角落?
我们呼吁,有关方面不应仅以“不符合现行政策”或“历史原因”简单回应。应本着尊重历史、正视事实、负责任的态度,对当年征地的全过程、补偿的合理性、土地后续处置及收益分配的合法性,进行彻底核查与公示。给这125名等待了32年的村民,一个经得起历史、法律与人心检验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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