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6日消息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在10月31日至11月14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自误。
普通话至少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认定对象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我省,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符合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执行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7月通过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一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各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可查询网上申报系统中公布的地点。省教育厅现场确认地点为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东侧)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8号窗口。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明确安排申请人员确认的地点、时间及认定机构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现场确认前,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员可根据网上报名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的确认地点和时间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各级教师认定机构需安排经过培训的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准备计算机若干台,并能保证高速上网,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反馈材料审核结果。
各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现场确认后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后,在12月1日前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认定,并完成证书编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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